3萬元冰島拍婚紗照一肚火 合成相不自然婚攝公司拒賠款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3/14 11:39

最後更新: 2019/03/14 14:55

分享:

分享:

消委會接獲海外婚禮或拍攝婚紗照投訴,較去年同期略增。(資料圖片)

海外婚禮或拍攝婚紗照是不少準新人的夢想,但因牽涉較多經第3方安排的細節,有時質素未如理想,影響婚禮。消委會指自2016年起,3年來平均每年接獲十多宗投訴,包括未能於選定日期辦理註冊、有外地攝影公司結業和相片質素不符理想等;而在今年首兩個月,亦已接獲3宗投訴,比去年同期略增1宗。

其中一位投訴人梁小姐,欲到冰島拍攝婚紗照,早前在婚紗展上獲A公司職員主動提出贈送航拍影片,於是即場簽約購買約3萬元攝影套餐,包括冰島東至西部7個景點。攝影師於出發前2個月及至拍攝前數天更改行程,聲稱為配合另一名顧客的拍攝地點。結果開拍時間延遲,最終在8小時只到訪4個景點,亦未有使用航拍機拍攝。最後需以現成影片更改頭像,亦用合成照代替未能前往的景點。

事後,梁小姐收到未符預期的後製合成照,與簽約時所見樣版有極大落差,合成照很不自然,於是向消委會投訴,要求婚攝公司退款。A公司堅拒退款,重申已履行合約,只願意再修改照片,並完成製作相冊及油畫。梁小姐表示考慮循小額錢債審裁處作追討。

另一投於案主張先生於2017年6月,在婚紗展向B公司購買價值5萬多元的沖繩結婚註冊套餐,並表明心儀2018年12月22日在當地舉行婚禮。職員回覆該日期可接受申請,又指套餐包括隨行職員的機票,會協助攜帶禮服及安排婚禮細節。張先生即場支付$3000訂金,及後支付$22,995作上期。

半年後,張先生接獲B公司通知,指12月22日屬當地假期,婚姻註冊部門不辦公,只能進行婚禮儀式,並提議張先生自攜婚紗等物件,先行到當地註冊,惟不能安排職員陪同。

張先生深感不滿,認為B公司違反當初議定的合約,最終需自行辦理婚姻註冊手續及自攜物資,於是向消委會投訴。最後B公司致歉並同意全額退款及取消合約。

消委會提醒準新人在拍攝前應以清楚訂立書面合約,列明特別要求。(林宇翔攝)

消委會提醒準新人在拍攝前應以清楚訂立書面合約,列明特別要求,如指定攝影師、指定景點或特別拍攝效果,一旦出現爭議,可作追討的憑據。同時敦促商戶應履行雙方議訂的服務合約,一旦原訂行程或服務範圍需作修改,如條款、交貨日期或有臨時更改或取消之責任,應盡早與消費者協商。

消費者如直接向海外商戶購買服務,應注意交易未必受本港現行法例保障,倘出現商戶結業等問題,或須按當地法律程序處理,追討過程會較複雜。

更多最新的消委會報道【按此即看